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1.收入差距不等于贫富差距。

在许多讨论中,“贫富差距”与“收入差距”时常通用,但实际上二者有重大区别。贫富差距包含了收入差距,但不只是收入的差距。仅仅讨论收入的分配,那只是针对某一个时期的经济成果做静态的分析,难以看清楚导致这种收入分配格局的机理是什么,很容易把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路径归结为对现有成果分配的再次分配上。对现有经济成果分配的再次分配,静态看是有效的,但只是“一次性有效”,无法改变贫富差距变化的长期趋势。在初次分配上做文章,如果也只是着眼于“生产成果”这块蛋糕的切割,那也就是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问题,集中体现在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上,是工资多一点,还是利润多一点。这通常会遇到如下现实难题:要涨工资,可能企业受不了;要就业岗位,实行低工资,可能职工不接受。通过市场机制来确定工资与利润的均衡,表现在宏观上的最终结果往往是企业利润份额上升,而工资的份额下降,主要依靠工资来生活的工人是不会在劳动力市场的调节下而变得富裕的。所以,在市场经济这个大前提下,只是就收入流量上来讨论分配问题,最终无法缩小贫富差距。

2.贫富差距有三层涵义。

    从家庭部门考察,贫富差距只是体现在收入流量上,它包括三个指标一是收入,是财产,是消费。从社会个体角度分析,贫富差距最终体现在财产这个指标上,财产不仅是居民家庭消费的基础,也是居民家庭收入的来源之一。在一般情况下,财产的多寡与居民财产性收入成正比,从而影响甚至决定家庭收入的状况。而从社会整体来分析,社会的贫富差距最终体现在消费这个指标上,消费不仅是收入、财产的目的,而且是人的体力精力的恢复过程,也是后代延续得以实现的过程。无论是对一个生命个体而言,还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消费一刻也不能停止。消费的状态从根本上反映出社会财富的占有和使用状况,社会的公平正义最终是通过居民消费水平、消费平等性和消费安全性来体现的,而收入、财产不过是手段而已。作为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共同富裕”,其实也只能是通过消费来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收入、财产意义上的“共同富裕”是不可能的。

收入、财产与消费的区别不言自明,仅从我国现有的城乡差距来看不同指标反映出来的结果是大相径庭的。从收入的角度衡量,当前城乡差距大概3.21,但从消费的角度衡量,大约61,消费上表现的差距比收入上表现的差距要大得多。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居民家庭消费并不只是取决于居民收入和财产的多寡,还有公共消费。恰恰是农村居民享用的公共消费比城市居民少得多,才出现了消费差距大于收入差距的现象。这也说明,正是公共消费的不平等,加大了城乡之间差距。不平等的公共消费使得我国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了,与“共同富裕”的目标背道而驰。我国当前贫富差距的扩大与此密切相关。

3.共同富裕之路:扩大公共消费,且更加平等。

    对人来说,无论生存,还是发展,最终要靠消费我们现在一谈消费,似乎就是私人消费实际上现社会公共消费越来越多,从趋势上看,它的比重在不断提高,而且从关系上来讲,公共消费往往是私人消费的基础和前提,这是我们长期来没有意识到的。我们看到了房子,却忽略了房子的地基。公共健康、公共教育、公共培训等方面的公共消费,对一个人的能力发展,对提升整个社会的平等性,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人消费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就此而言,公共消费对社会贫富差距的缩小,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例如农民工的问题,农民要转化为市民,有个前提条件,公共消费要到位。农民进城,要有房子房子相关联就是土地、自来水污水净化和排放、垃圾的收集和处理等等还有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社会保障、就业指导和培训。这些公共消费不到位,农民就是有钱也不敢进城当市民。公共消费,尤其是在公共化程度很高的城市社会,是私人消费须臾不可离开的。私人消费的安全性、平等性,更是以公共消费为依存。农民进城即使有了钱,比如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倘若不能像城市居民一样平等地享用公共消费,与同样中等收入水平的城市居民相比,那依然是消费意义上的“穷人”,得到的实惠要少得多,实际的消费水平要低得多。

我们消费的狭隘理解,误以为只要解决了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消费差距的缩小就水到渠成了。这是一种原子化的思维。在公共化程度日益提高的社会,公共消费,对社会大众来说变越来越重要。所以讲贫富差距,只讲收入差距是片面的,要综合起来考虑,既要看收入,也要看财要看消费。在这三个指标中,消费这个指标是最重要的,人的生存,人的发展,直接依赖于消费。从目的的意义上分析,贫富差距,本质上是消费的差距;贫穷,也就是指消费的贫穷。世界银行定义的穷人标准,一天一美元,指的是消费支出,而不是收入,个关于穷人的定义基于消费而言的。

这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走向共同富裕,也就是走向消费的平等性。换句话说,也就是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且在生存性消费、发展性消费方面的差距不断缩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消费的平等性,比实现收入的平等性、财产的平等性具有现实可行性。基于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收入来自于要素的贡献,收入差距反映的是要素贡献的大小。如果缩小收入差距,也就意味着否定要素的贡献,自然也就否定了按要素分配的市场经济原则。这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是不相容的。只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就应当承认由市场决定的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但应当注意的是,这并不表明,应当一并承认收入差距、财产差距所决定的消费差距。缩小消费差距,这恰恰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所追求的。

走向共同富裕,与公共消费的平等性程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且对市场的按照要素贡献分配具有初始条件那样的决定作用。也可以说,在经济循环中,消费的差距从一开始就命中注定地决定了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从代际的视角来观察,也许看得更清楚。富裕家庭的后代变富的几率比穷人家的后代大得多,下一代的收入差距显然是从营养、教育、医疗等看似与他们未来的收入无关的消费开始的。如果社会成员的消费完全决定于个人收入和家庭财产,那么,消费差距就会在代际之间传递,不断累积而扩大,进而表现为社会层面的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形成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分配循环。要打破这种循环,关键靠公共消费,以提高人力资本积累的平等性。如果公共消费的平等性程度不提高,人力资本积累的差距进一步扩大,无论怎样去调节收入、财产分配的差距,都难以收到长期的效果,共同富裕也就成为空谈。

话题:



0

推荐

刘尚希

刘尚希

113篇文章 8年前更新

  湖南人,财政部科研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关注公共性问题,尤其注重从不确定性和风险的角度来观察研究经济、社会问题和宏观政策。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