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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起,全国人大网站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个月时间以来,个税备受关注,至5月31日征求意见结束,已收集意见23万多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超过以往20部法律草案总和。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承载着民意,应予以充分重视。

走群众路线,开门立法,让广大纳税人提意见,这是一件好事。哪怕意见很“情绪化”、“不理性”、“非专业”,也不要紧,体现了大众参与意识,是对国家决策的关心,应当鼓励。既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应当让人民发表意见。

23万条意见五花八门,无疑是很“碎”的,从中似乎无法理出一个头绪来。其实,从各种观点倾向来分析,焦点在免征额(或者说费用减除标准)上。针对草案提出的免征额从2千元提高到3千元,大多倾向于认为偏低,应进一步提高,有的认为应提到5千元,甚至8千元或1万元不等。为什么焦点聚集到了免征额上呢?这固然与前几年对免征额讨论形成的充分的“舆论准备”有关,存在一种个税讨论上的“路径依赖”,除此之外,更重要的影响因素是参与个税讨论的人群成分或社会阶层。参与个税讨论的社会阶层不同,其焦点也会有区别。这与对个税知识了解的多寡,专业与非专业无关。

对于23万多条意见,无法看到不同的社会阶层所提意见的具体情况,是混杂的,有专家学者,有普通百姓;有官员、也有平民;有高收入者,也有中低收入者,可谓成分复杂,斑驳陆离。不过,从聚焦的观点来看,赤橙黄绿青蓝紫,最终合成了一色光,对免征额的诉求最多。这似乎提供了某种蛛丝马迹可供分析。现行个税法规定的免征额是2千元,修正案草案提高到3千元,而认为这个免征额还应提高的,从“利益相关者”这个逻辑来推断,其收入水平不应是低于3千元,或者说是3千元以上的社会阶层。因为一般而言,如果自己已经属于不需要纳税的那个群体,是不会对免征额再有意见的。当然,这不排除有少数的纯粹的“专业意见”。

阶层不同,看问题的立场也会不同,因为其利益不同。对免征额的诉求,应可以说,是月薪3千元以上阶层的立场。少交税,甚至不交税,是“经济人”的一种本能,而社会阶层的利益立场是建立在经济人本能基础之上的。如果这个推论正确,那么,在有工薪所得的总人数中,月薪在3千元以上的有多少呢?官方统计是12%。反过来说,有88%的人是在月薪3千元以下。那么,23万条个税意见主要是出自于那12%的人群呢?还是那占88%的大多数呢?既然免征额与88%的工薪所得者无关,按照常理推断,对免征额的诉求应主要来自于那12%。

绝大多数的农民和农民工,其月收入都在2千元以下,据统计,农民工的月薪平均在1600元,在省会城市打工的农民工收入稍高,达到1800元。13亿人口,按照46%的城镇化率来统计,农民也超过半数。按照3千元考虑,城市中不少工人的月薪也在3千元以下。依据这个情况来推断,这次个税讨论的参与者基本上是城市居民;而在城市居民中,参与者又主要不是普通的工人,而是各种“职员”。

23万条意见,从绝对数来看很大,而从13亿人口来看却又很小。对于13亿人口来说,有话语权的人是少数,沉默的是多数。23万条意见能“代表”人民的意见吗?有人常用这样一句话:“没有代表,不纳税”,这23万条意见能否作为纳税的“代表”呢?

沉默的多数并非没有意见,只是没有“去”听而已。网络带来的“数字鸿沟”实际上也导致了话语权的鸿沟。按照民主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真要投票的话,23万条意见代表的主流观点未必就是主流。

卢梭的那句话令人深思,“众意”不等于“公意”,他说:“众意与公意之间经常总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那么,我们现在看到的个税民意有多少是众意,又有多少是公意呢?公共决策,尤其是立法应当体现公意,而不是众意。如果发生了误判,产生的那将是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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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

刘尚希

113篇文章 8年前更新

  湖南人,财政部科研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关注公共性问题,尤其注重从不确定性和风险的角度来观察研究经济、社会问题和宏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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