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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需要宏观思维,综合考虑个税在整个税制中的地位。只有放在整个税制中,才能看清楚个税的定位。美国的综合税制我们学不来也学不起,单一税制才应该是个税改革的方向,可操作性强,成本低是它最大的优点

本报记者焦秀丽

个税改革何去何从?有评论称有关方面是要“把地球人都被忽悠到个税改革疯人院”,透露出个税关注的侧面情绪。民间积极呼吁个税改革,而政府迟迟没有实际行动。刺激内需的要求与个税改革之间有没有一个必然联系?个税改革的方向是不是要转变成综合税制?对此,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

个税是在讨论少数人的纳税问题

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各方众说纷纭,有3000也有8000,甚至有1万元,始终无统一的看法。一方面是刺激消费的考虑,另一方面是财政减税的空间有限。这个矛盾如何解决?而政策层面的个税“暂不调整”的论调,让个税改革的种种更加扑朔迷离。

刘尚希认为个税改革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刺激消费是一个美丽的传说。

一方面,缴纳个税的人占全国就业人口的大约4%,占城镇就业人口的大约10%。也就是说,个税还是有收入的人关心的话题。这10%的收入相对较高的人,是有话语权的。个税改革现在是在谈论少数人的纳税问题。提高个税起征点对富人更有利。因为起征点的提高无法解决个税本身存在的问题,而相应的富人交的税反而更少。

另一方面,提高个税起征点对96%的人并无影响。而4%的缴纳个税人的边际消费倾向比那90%的人低。“你一个月少交几十块钱税能多拉动多少消费?”

他认为还是有钱人在说个税改革,这些人也是提出主张的人。当然大城市的生活成本提高,2000元的起征点显得低,但在应对危机时,有更重要的问题,比如就业问题要解决。现在几千万农民工的失业问题或者说生计问题是更为重要的问题。

刘尚希表示,现在对个税改革都有一个误会,都希望一下子实现收入监管实现公平调节。这些愿望都是从应该如何的角度来看的,而个税改革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虽然有专家认为目前技术条件具备,只要政府下决心就可以,我并不认同。现在个税大调整的时机并不成熟,不可能举全国之力来改革个税,那样做成本太高。而且我们还没有解决个税改革的方向问题。”

单一税是个税改革可行的方向

综合税制几乎成为公认的个税改革的方向。在今年两会上,代表张晓梅亦在提案里明确建言,个税应该实行综合税制和按家庭征收。这是目前公认的实现个税公平的最好的个税改革方向。

对此,刘尚希明确提出不同意见。

刘尚希认为个税应该改革为单一税。目前的累进税率只能让个税越来越复杂,应该是简税制、低税率、宽税基、易征管。他解释单一税具有税率单一、税基宽广且完整、征收成本低等特征,体现了税制优化、易于征管的原则,尽可能降低税收的超额负担或效率损失。单一税最早是由美国人提出来的,因为美国现行综合税制本身让个税变得越来越复杂,操作起来也就更复杂。而单一税则成本低,操作简单,省心省力省事。

对于单一税率如何实现调节贫富的问题,刘尚希认为单一税实际上也是公平的,它是一种具有可行性的公平,也能达到调节公平的作用,可能力度没有累进税率看起来有力。但单一税无法在税率上做文章,避税的意愿降低,寻租的空间减少,也就缩减了相关征管环节的成本。他认为个税累进税率下的名义上的公平带来实际上的不公平。

刘尚希表示,如果向美国学习,走美国的个税之路,就和个税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非但不一定实现公平而且增加了巨大的征管成本。

那么在收入实现有效监管之后,个税改革有没有可能带来税收增收的问题,刘尚希认为个税改革带来的结果,税收也许翻倍,也许减半。综合税制对征管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一方面,征管能力跟不上就会导致税收的流失,另一方面征管的巨大成本也可能抵消掉增加的收入,且不说针对家庭实施的各种扣除、优惠所引致的腐败。

而目前我国的税收成本是8%,美国仅为1%左右。刘尚希强调任何改革都要考虑成本,更要考虑征管能力与现行税制的匹配程度,征管能力与整个社会的管理水平有关。“美国的个税体制我们不该学不能学,也学不起。我们达不到人家那个征管水平,何况在目前的美国综合税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

刘尚希认为个税改革必须要先解决方向的问题。这就牵涉到个税的功能定位问题。

从宏观视角看个税改革  

刘尚希表示,税收有两个功能,一个是收入功能,一个是调节功能。只有在收入功能满足的情况下,调节功能才能发挥作用,这个是连带的。如果收入功能弱小,调节功能也就小。现在个税在税收中占不到7%,比重很小,所以它的调节贫富的能力有限。

“很多人在个税改革上出现幻觉。认为个税改革就能有效调节贫富,实现公平。我们应该承认目前个税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我们应该同样看到,个税即使变成综合税制也并不一定能解决这些问题。”

那么社会公平的问题怎么实现呢?

对此,刘尚希认为除了税收之外,调节收入还有更有力的手段:

首先就是初次分配中的收入调节,改变起点的不公平。这才是更重要的问题。现在的情况是收入分配向资本倾斜,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不断下降。应该建立相关法律,建立新型的劳资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提高劳动者技能。这样,收入差距才可以降下来。

另外一方面就是社会保障和用于公共消费服务。现在调节公平的普遍思路是“限高”,就是对高收入者征收重税,来补贴低收入者。但高收入者不一定足额纳税,同时低收入者的权益也不一定得到保障。现在调节公平的思路应该转化到“补低”。要从收入分配的格局考虑,民生的要义就是基本消费平等化,应建立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消费服务。

对于现在为什么大家觉得富人税负低的问题,刘尚希认为,“很简单,富人有更多的资源,有避税的能力。”越是累进税率越有避税的空间。现在收入监管固然重要,但更要考虑税制本身的合理不合理。

所以,个税改革需要宏观思维,整体考虑个税在整个税制中的地位,只有在整个税制中,才能看清楚个税定位。

对于大家纳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刘尚希表示,个税历史在中国毕竟很短,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还跟不上,另外纳税人纳税的积极性与税收的透明性、有效性也有关。“纳税人觉得值,纳税的积极性才能相应提高。”

刘尚希强调,个税不仅仅是税的问题,个税的改革和政府的转型或者是改革进程是相联系的。这就要求政府改革和个税改革要相匹配。个税交的越多,民众对政府的要求就越高,相应的监督也就越严,现在大家对两会的关心也说明了这一点。所以个税不仅仅是个收入问题,更是个政治问题,政府自身的改革要跟上。

减税应该围绕就业做文章  

两会期间,前所未有的财政高额赤字,让人对2009年的减税空间心存疑虑。对此,刘尚希认为2009年减税空间,要看财政的承受能力。显然,当前情况下,进一步减税就意味着财政赤字的扩大,政府本身不创造财富,羊毛出在羊身上。

刘尚希表示,这就有一个利弊权衡,也有一个偏好的问题,比如赤字的扩大,等于是花后代的钱办现在的事。对于财政风险的问题,他表示目前财政赤字预算9500亿,已经达到3%这样一个参考线。当然这只是一个参照,是当初欧共体对成员国赤字的一个要求,并不代表就是安全线。

所以,作为非常经济时期的财政手段,赤字在短期内,为了应急,比如一两年内是可以扩大的,但是长期来看,财政赤字越大风险也就越大。所以说,进一步减税并不是没有可能,但是规模可能不大了。

他重点强调了减税的选择问题。哪些应该减,哪些是当务之急,是减税应该关注的焦点。就目前来看应该是针对中小企业,而不是出口退税。刘尚希表示,出口退税在于扩大出口,等于财政补贴国际贸易。而出口退税的提高并不一定能带来出口的增长,毕竟出口退税只是增强了出口企业的承受力,并非降价就可以扩大出口。财政着力点还应该着眼于扩大内需。内需的扩大落脚于就业问题的解决,而中小企业正是吸纳大量就业人口的重点,但中小企业因为规模小、资金紧张在危机中受到的冲击也最大。

刘尚希认为,中小企业所得税可以考虑进一步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可适当调低。这对赤字有影响,但是有利于就业,是扩大内需的关键。

文章来源:纳税人报 2009年3月19日

http://www.nsrb.net/FileInfo.asp?Id=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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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

刘尚希

113篇文章 8年前更新

  湖南人,财政部科研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关注公共性问题,尤其注重从不确定性和风险的角度来观察研究经济、社会问题和宏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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