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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分配改革是重启未来发展动力的关键。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是相互影响的,把消费考虑进来,消费差距、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三者也是相互制约的。分配问题要从贫富差距着眼,不能仅仅局限于收入的分配。从当前看,控制收入差距更重要;从未来看,控制消费差距更重要;从发展看,控制财产差距更重要。在影响分配的各种纷繁复杂的制度问题中,国家、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制度考量具有轴心意义,其他各个方面的问题都可归结到这个轴心上来。

 

我国未来发展能否避开“中等收入陷阱”,能否重启未来发展新动力,都系于分配改革。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弱化分配的非公平性,缩小贫富差距,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如此等等,都绕不开分配改革。分配格局是在一定经济、社会和政治体制下,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来的一种自然结果。这意味着分配改革不是孤立的问题,是无法单独改革的,需要实施全面、整体的全方位改革。在这个意义上,所谓“分配改革”,实质上涵盖了各个方面的改革。在分配问题日益上升为我国现阶段主要矛盾的情况下,各个方面的改革都应当有利于发展的同时,也有利于分配的公平性和缩小贫富差距,如果改革偏离了这个大方向,无论是什么目标模式的改革,都将变得毫无意义。

党的18大报告提出了居民收入倍增目标,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这引发社会各界对分配问题的讨论,也使我国贫富差距这个当前的焦点问题更受关注。抑制贫富差距,要靠分配改革。但分配改革是综合性的,十分复杂,没有捷径可走。它不只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既针对分配流量,也离不开分配存量;既关涉到微观机制,也牵扯到宏观体制;既有经济体制的问题,也有社会体制和政治体制的问题,等等。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分配改革的主线是国家、企业和居民三者之间的关系。从经济学视角来观察,这三者也可以是指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之间的关系,构成相互关联的经济循环。在上个世纪90年代之前,这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讨论很多,主要侧重于国民收入分配在三者之间的比例关系。但在今天看来,三者之间关系不只是国民收入在三者之间如何分配的问题,而是涉及到更深层次的制度安排。在影响分配的各种纷繁复杂的制度问题中,国家、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制度考量具有轴心意义,其他各个方面的问题都可归结到这个轴心上来。三者既是经济学意义上相互循环的三个基本部门,也是整个分配体系中的三个基本主体。重构国家、企业和居民三者关系,是打开分配这个难题之锁的钥匙。

一、几个基本概念

为了使后面的讨论更方面、更清晰,有必要把讨论中将会涉及的一些基本概念提前做一个说明和解释。

1.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收入是一个流量概念,从国家这个整体来说,指一定时期新创造的价值,通常以国民收入或国民生产总值来衡量。收入分配也就是指一定时期社会增加值的分配,也是指对社会新创造财富或财富增量的分配。财富通常是指一个存量,对整个国家来说,也就是在一定时点的财富总和。存量是由流量逐年累积而成的,任何一个时点的财富存量都可以分解为两部分:期初存量+期间增量。所以,财富分配包含了收入分配,但不只是收入分配,还包括既有存量的分配。由于发展不平衡,既有财富存量可以在名义财富不变的条件下发生再分配,如财产增值和贬值引发不同主体之间的财富存量变化。我国城市发展快,在城市的财富增值快;农村发展慢,农村的财富是相对贬值的,这在房产上表现最为明显。股权投资也是如此。如果不变现,其名义财富是一样的,但实际上财富存量已经变了,一旦变现,这种变化就会从潜在的浮现为显性的。整体看,不仅收入流量在发生分配活动,财富存量也在时时刻刻发生着分配活动。前者是显性的,而后者是隐性的。这就是说,分配流量和分配存量都是引起贫富变化的重要因素。

而在当前关于分配问题的讨论中,大多是在假设分配存量格局不变的条件下来考察分配流量的变化,因此,关于“收入分配”这个分配流量的问题最为被关注,而关于“财富分配”这个分配存量的再分配问题往往被忽视了。财富分配格局的变化,一方面是通过分配流量的变化逐年形成的,另一方面是通过发展的变化引起财富再分配。在财富日益金融化的条件下,后一情况对财富分配格局的影响越来越大。从变化所需的时间来观察,收入分配格局产生明显变化的时间较短,而财富分配格局产生明显变化的时间较长,即分配流量变化快,而分配存量变化慢。从这个角度来看,在短期意义上可以假设存量不变,重点关注流量。反过来说,主要关注收入流量的分析,实质上是一种短期分析。就此而言,我们当前关于分配问题的讨论多是注重短期和眼前,有明显的急于求成的倾向。

一个社会的贫富变化,同时与分配流量、分配存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是二者同时发挥作用的结果。但二者的作用并非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的。收入分配流量作为财富增量现实地影响分配存量格局,而分配存量又历史地决定了分配流量的格局,二者构成分配循环。从某一个历史时点来观察,分配存量的作用更大、更显著。它不仅体现为贫富差距的一部分,而且通过财产性收入、人力资本价值对分配流量产生“马太效应”,富者愈富,穷者愈穷,在流量上体现为收入不平等加剧。就此而言,从存量的视角来观察其对收入流量变化的影响,对遏制贫富差距具有治本的意义。

2.收入差距、财富差距和贫富差距

在讨论分配问题时,这几个概念时常混用。若不作严格区分,它们之间相互指代也无妨。但在理论上,这三个概念有本质区别,不可相提并论。

一是收入差距。这是指分配流量上的差距,即当期新创造价值分配的差距。从居民来看,收入差距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西方国家,财产性收入过去是导致居民收入差距的最重要因素,而现在工资性收入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越来越大。这主要是经营者阶层即高管的工资收入快速提高,与普通员工的收入差距迅速拉大。在我国也出现了这样的情形。公司经营者属于公司的高级雇员,其工资收入也属于劳动收入,之所以快速提升,除了与所有者的关系区别于一般员工之外,一个重要方面是经营者能力作为现代生产要素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按照要素贡献来分配,经营者能力在分配中的地位不断上升。经营者能力属于高级人力资本,高管工资上升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人力资本价值在分配中的位置在不断地向前移。

二是财富差距。这包括两个方面: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若是只用其中一个方面来指称财富差距是不准确的。正常情况下,财产差距是日积月累的结果,不是一下子造成的,是存量的差距。这既与收入差距有关,也与财产的再分配有关。假如A的年薪50万,财产存量500万;B的年薪10万,财产存量540万。从收入流量来比较,A更富裕;从存量来比较,B更富裕;综合来看,二者在财富上处于平等地位。假设的这个例子虽然简单,但说明了一个道理:选取的角度不同,或者说衡量标准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不同,甚至会截然相反。例如现实生活中一度有开着宝马去领低保的现象,就是在衡量标准上出了问题,仅仅以收入流量来衡量,忽视了存量所致。

这就是说,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在性质上是不同的,不能相互替代。收入流量层面有分配和再分配,财产存量层面也有再分配,二者产生变化的原因和机制不同,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所反映出的问题性质也就不同。如果只是从收入流量来观察分配格局,有可能掩盖真正的问题。因此,只有对收入差距、财产差距进行综合考察,才能真正看清楚财富差距。

三是贫富差距。这个概念用得很多,“贫富分化”、“共同富裕”这类的概念也都是对贫富的表述。贫富,应当是由收入、财产和消费三个层面复合而成的概念,其中的一方面是难以来衡量贫富的。显然,贫富差距涵盖了三个方面:收入差距、财产差距和消费差距。

从目的来说,收入、财产都是手段,消费才是目的。这既是社会的目的,也是社会个体的目的。消费是人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也是人口、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收入、财产作为消费的手段,最终都是指向消费这个目的。就此而论,贫富差距的本质是消费的差距,收入、财产只是贫富差距的中介形态。世界银行关于穷人的定义是基于消费的,即每天消费不足1美元。后来标准提高,但仍是基于消费来定义贫穷。从社会个体的生命周期来说,贫富差距也是体现在消费的差距上,收入和财产除了满足消费之外,实质上都是社会的。所谓贫穷,是指消费不足,不能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所谓富裕,是指消费充足,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我们的现实语境中,经常谈论的“小康社会”、“人民生活水平”,都是指消费状态。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中,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表述,就是指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也是基于消费的视角。

之所以强调消费对衡量贫富差距的重要性,主要有两个理由:第一,收入差距、财产差距并不能决定消费差距。据世界银行专家研究,我国的城乡消费差距达到6:1,是当前城乡收入差距3.2:1的近两倍。消费差距大于收入差距,这与我们的日常观察似乎是相悖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在于:居民消费=私人消费+公共消费,当公共消费城乡不平等时,城乡的消费差距就会大于收入差距。居民收入只对居民私人消费起决定作用,而无法决定居民消费的整体水平。

第二,消费决定人力资本价值,从而决定未来预期分配中的地位。从以生产为起点的经济循环来看,消费是终点。在这里,消费是消耗的同义词。所以,我们长期来重生产、轻消费,在政策优先顺序上,总是先生产、后消费。这种倾向至今没有大的变化。我国国民消费率不断走低,也是与此相关的。但若把消费作为经济循环的起点来考察,消费并不是消耗,而是实现了资本化,即通过消费实现人力资本的积累,构成新一轮经济循环的初始条件。人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技能素质等这些人力资本要素都决定于消费。在后工业社会,或者说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的作用已经超越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的价值日益凸显。消费的资本化,无论对社会个体,还是对社会整体,都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对社会个体或人群来说,消费决定了他们在经济循环中的分配地位,并通过以下逻辑关联来实现:消费差距——能力差距(人力资本差距)——收入、财产差距。就此来看,贫富差距往往会通过经济循环把自身复制出来,并朝着不同的方向演进:贫富差距可能扩大、可能缩小、可能不变。

静态地观察,贫富差距体现为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动态地看,贫富差距则与消费内在地联系在一起。从前面的分析知道,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是相互影响的,把消费考虑进来,收入差距、财产差距与消费差距三者也是相互影响的。要遏制贫富差距,从眼前看,控制收入差距更重要;从未来看,控制消费差距更重要;从发展看,控制财产差距更重要。由此不难得知,仅仅从某一个方面入手,是无法缩小贫富差距的。这需要从整体入手,综合调治。

二、分析视角

要遏制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仅仅关注“收入分配制度”是远远不够的。即使收入分配制度一时变得合理了,贫富差距还有可能继续扩大。因为构成贫富差距的不只是眼前的收入流量,还有居民过去积累的财产和人力资本。房产价格快速上涨,城镇居民财富大幅度增值,而农村居民财产却未同步增值,城乡居民财产差距扩大的速度远远快于收入差距扩大的速度。这种财产增值、贬值引起的再分配,不是市场的短期波动所致,而是城乡发展不平衡造成的。从人力资本价值来看,也是如此。城镇居民在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更有保障,城镇人力资本积累远远快于农村,其人力资本回报自然也远远多于农村。这意味着农民进城变为市民的门槛更高了,社会流动将变得更加困难,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公共风险明显加大。再从城市内部、农村内部看,也有类似的情况。

要解决收入、财产、消费三个层面所形成的贫富差距,绕不开国家、企业与居民之间的关系。在改革开放初期,或者说是在明确市场化改革之前,上述三者关系是学术讨论、研究制定政策的一个重要观察视角和分析路径,尤其在处理宏观分配问题上,更是需要从三者关系来思考。明确市场化导向的改革之后,上述三者关系被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所取代,变成了学术讨论以及研究制定政策的新视角和新的分析路径。而在分配问题上,也用初次分配(市场分配)、再分配(公共分配)所形成的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替代了三者之间的复杂分配关系,并成为当今流行的一种普遍范式。

其实,讨论国富民富、贫富差距、利润与工资等等这样一些问题,运用国家、企业和居民三者之间的关系来分析,是一个比政府与市场关系更好的观察视角。我国当前遇到的贫富差距问题,已不是政府与市场关系所能涵盖的。例如,财产差距、消费差距的扩大,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无法得到解释。即使是收入差距,也不是仅仅从市场、政府的分配功能所能说清楚的。在我国,国家不是单一的社会管理者,同时还是一个所有者,拥有巨额的公共资源和公共资产,其公共产权制度对贫富差距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我国的市场也缺乏来自于社会的制约,市场领域的初次分配几乎是一边倒地向资方倾斜,劳动者既缺乏集体谈判的能力,其权利也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因而初次分配从一开始就变得不公平。

把劳动者简单地纳入市场之中,当作一般商品,用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来分析,有点过于简化了。劳动力虽是商品,但劳动者不是商品。但在当前流行的分析框架中,却把劳动者也一同当成了商品。在一些企业,甚至包括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把劳动者当“人”看,仅仅被当成生产要素,交给市场自发调节。例如,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主体的农民工,长期来就是完全交给市场来调节的,缺乏作为“居民”的平等待遇。在经济市场化过程中,我们一不小心,却发现回到了马克思所批评的那个时代——劳动者被严重异化,成为资本附庸的时代。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本来是要利用市场来发展生产力,而不知不觉之中却是被市场所利用,被市场“化”掉了许多不该“化”的东西。若是认识不到这一点,遏制贫富差距,将是空谈。在某种意义上,我国的“市场”已经变成了见什么吃什么,大小通吃,力大无穷的一只怪兽,在它面前,权利、道德、良心,还包括本来可以遏制它的公共权力,都正在被一点一点地“化”掉,变成了它的一部分。如果市场不只是在配置资源,而且还在配置权利和权力,那么,社会公平只是一个泡影。防止市场的异化,必须重构国家、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

三、国家与企业的关系

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不只是国家收多少税、费的分配关系,而是政府与企业是否应坐在一条板凳上的问题。这个关系怎么处理?政府手中有权力,企业手中有资本,二者一旦结盟,相互利用,将会形成“权贵资本主义”,进一步扩大贫富差距。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依然是硬道理。但以加快经济发展的名义,政府青睐资本,公权向资本献媚,这在我国已经不是个别的、偶然的现象。这意味着政府与企业已经坐到一条板凳上去了,变成了利益共同体,企业得到利润,政府获得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政府的这种“经济人”思维,使制度构建出现盲区,导致公共风险丛生,引发出一系列的严重经济社会政治问题,而贫富差距扩大只是一个自然的结果。通过制度来构建国家与企业的关系,至少要面对以下三个问题:

1.权力与资本的关系。在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条件下,给权力与资本之间的亲近留下了空间。资本不只是一种财产权利,而且也是一种社会权力,在没有制衡的条件下,资本这种权力同样会肆无忌惮,资本噬利的本性可以吞噬一切,包括公共权力在内。实行市场化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意是利用资本的这种本性来提高经济效率,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不是让资本变成社会的主宰。但不幸的是,资本在腐蚀社会的一切,连公权也被征服了,公权成了资本的帮凶。在各种各样的腐败案例背后,都有资本的影子。西方资本主义曾经历过这种情形,结果导致了严重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危机。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工人革命运动风起云涌,就是有力的证明。后来世界上社会主义国家的诞生,实际上也是资本主义危机衍生的一种结果。经历了资本权力肆意扩张的西方国家,吸取了历史的教训,不得不给资本套上了法制的缰绳。我国还是一个搞市场经济时间不长的国家,如何规制资本,无任何经验。在发展的名义下,资本的所作所为都是一路绿灯。血汗工厂、黑砖窑、老板卷薪逃跑、总理替农民工讨薪、官商勾结等,诸如此类的事,说明了资本的血腥和噬利本性。没有约束的资本,只会给社会带来灾难。如何利用资本发展生产力的积极作用,而同时予以严格的约束,尽可能减少其对经济、社会和政治的负面作用,是我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面临的一道难题。

2.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这是国家作为资本规制者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当企业对消费者造成了伤害时,政府考虑的通常不是作为“裁判”去平衡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而是选边站,想方设法去维护企业的利益,生怕企业受到伤害。尤其是地方政府,对企业制假、售假,睁一眼闭一只眼,不等到出现严重问题,没有中央领导的批示,很少有主动去纠正的。曾经发生的“大头娃娃事件”、“三聚氰胺事件”,都是事情闹大了才去解决,并非地方政府事先不知情。这表明,在政府眼中,生产者主权至上,而消费者主权被忽略,以至于我们整个的法律制度体系,都是在向生产者倾斜,向生产者让步。消费安全之所以成为解决不了的老大难问题,就与此联系在一起。大病致穷,消费不安全也会致穷。健康,是一个国家积累人力资本的基础,国民的身体素质,不仅事关经济发展,而且事关国防安全。在这意义上,消费者主权被忽略将会导致长期风险,经济发展也会因消费者信心丧失而不可持续。作为发展中国家,为了加快发展,尽快富起来,对企业给予特殊“关照”也不难理解。但是,现在这种政府和企业过分紧密地绑在一起,已经成为当下的严重问题,也隐藏着公共权力与私人资本相互渗透的巨大公共风险。

3.国企与民企的关系。在市场上,国企与民企应当是平等竞争。但国家是国企的所有者,作为所有者的财产权和作为社会管理者的公共权力在实际运行中并不是泾渭分明,这给国企带来了更大的权利空间。国企改革试图把国家与国企之间的关系理顺,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让国企成为受市场规则约束的经济主体。但从现实来看,这未能完全做到。表现在行业收入差距上的分配差距,实质上是国企和民企之间的差距。面对这种差距,是把高的拉下来,还是把低的提上去,关系到解决分配问题的战略思路,需要谨慎抉择。国企普通员工并非高收入者,顶多是一中产,以拉下来的方式来缩小差距,只会使中产更少,低收入者更多。私企员工收入低,既有私企劳动生产率低的因素,也有压低工薪的因素。尤其在矿产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私企,并非私企利薄所致。相反,许多与公共资源相联系的私企都上了富豪榜,他们的暴富与公共产权收益的流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从国企与民企的关系来说,至少有两项制度亟待完善:一是国企制度、二是公共产权制度。前者由于改革不彻底,导致行政垄断,获取了许多额外收益;后者导致大量公共产权收益流失,少数人暴富。这同样导致了分配不公。从更深层次来观察,这涉及到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如何让政治上的公有制变成法律意义上的、可操作的公共产权制度,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也是分配改革题中应有之义。

四、国家与居民的关系

国家和居民的关系,包含着多层次的复杂关系。这里头既有税费分配关系,也有公共服务的供求关系;既有居民在公共事务上的委托授权,也有政府承担的受托责任;既有国家公共权力行使产生的规制性,也有居民自治、自主管理的自主性等等。这其中包括经济、政治和社会多重关系,不过,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国家和居民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就现阶段而言,对各级政府来说,加快发展,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是最重要的;而对居民来说,消费状态的改善是最重要的,包括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差距的缩小和消费安全的加强,二者的目标及其优先排序并非总是一致。当前热议的“民生”问题,就反映出国家与居民二者关系出现了某种程度的紧张。当前政策重心放到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上来,通过公共消费让发展成果实现更公平的享用,也就是希望缓解这种紧张关系。这对加快人力资本积累,提升人力资本价值,遏制贫富差距无疑地是有利的。但在这里,国家的作用不应仅仅是收入再分配,而是在收入、财产和消费三个层面同时发挥作用,使社会的贫富差距因此而缩小。

从分配改革的角度来看,要理顺国家与居民的关系,核心是国家与农村居民即农民的关系。这是与我国农民占多数,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主体这个基本国情分不开的。农民的收入、财产和消费这三个方面若能通过城乡分治体制改革得以改善,那么,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就会大大缩小,社会不平等的状况也能同时大大缓解。

1.农民的收入。从国家与农民的收入分配关系来观察,应当说,这些年来大大改善了,特别是取消针对农民的各种税费以来,国家基本上不从农民收入中“取”了,而是相反地实行各种“予”的政策,提供种粮补贴、购买农机补贴、良种补贴、综合补贴、母猪补贴等;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全覆盖。但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农民的社会身份却严重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从职业身份看,尽管现在已有许多农民不再是种地的农民,但城乡分治体制给农民贴上的社会身份标志却一直没有改变。农民,意味着没有非农户口,干工人的活,没有工人身份;干编制内的活,却没有编制内待遇。在购房、就业、创业都因为身份问题而遇到各种障碍。给农民另类身份,源于所有制关系的不同,虽然各种所有制经济取得了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但农民的社会身份一直保留至今。这种无形的社会排斥,使农民进入市场从一开始就处于不平等地位。严重的机会不均等,严重限制了农民收入增长。

2.农民的财产。在上个世纪,城乡居民之间的财产差距不大。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城镇住房制度实行市场化改革,城市居民的财产大幅度升值。而农民的财产禁锢于集体土地之上,难以升值。农民的房产、宅基地不能转让,不能随着农村的发展而升值。农民承包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能自由进入市场,土地收益只能来自于土地经营、土地转包和土地被征用所获得的补偿。农民赚钱,可以改善生活,但难以积累财产。因为农民的收入流量一旦转化为财产存量,就面临着贬值的命运。这无论是用来盖房子,还是改良土地,都无法获得财产增值。农民的财产存量在市场之外,城市居民财产在市场之中,经济发展所体现的财产增值与农民没有关联。假如农民想转让自己的财产进城当市民,结果发现自己是无产者,竟然无法带着自己的财产进城。这不仅导致城乡居民财产差距扩大,也使农民难以变为市民。

3.农民的消费。农民消费水平高低主要取决于私人收入,与国家提供的公共消费关联不大。这些年来,公共服务向农村倾斜,农民公共消费有所扩大,但与市民相比,差距仍在拉大。城乡消费差距大于收入差距,主要是由于公共消费的差距导致的。即使进了城的农民工,由于身份的不同,其享用的公共消费也远低于当地居民。消费决定人力资本积累水平。农民消费水平低,其所获得的人力资本积累也少,进入市场所获得的回报自然也就很低。这种情况,不仅体现在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代农民身上,也反映在第二代,甚至第三代身上。这使农民获得更高收入的机会在能力鸿沟面前变得十分渺茫。

    因此,如何尽快推动社会改革,实现城乡居民身份平等,是抑制城乡贫富差距扩大的重要切入点。在城乡分治难以一下子打破的情况下,至少应实行同城平等待遇,使已经进了城的农民能够逐步扎根城市,能够在城市积累自己的财产,而不是把所赚的钱带回农村去变为再也无法流动的财产存量,这样,农民才能真正变为市民。有恒产者,有恒心。人口的城镇化有赖于此。

五、企业与居民的关系

企业是创造财富的部门,也是创造和分配财富的主体;而居民是参与财富分配的主体,也是消耗财富的部门。如果仅仅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认识,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创造财富的部门无疑地更重要。其实,与其说居民是消费部门,倒不如说是提供人力资本的部门。现代社会的发展所愈益依赖的人力资本,正是靠居民这个部门来提供。在简化的两部门经济循环中,企业部门提供物质财富,居民部门提供人力资本;居民获得工资,购买企业部门的产品;企业卖出产品,获得利润。企业—居民之间形成不断循环的经济流程,经济、社会在这个循环中获得发展。

但企业与居民之间的经济循环是十分复杂的,而且并非总是确定性的。当分配在企业与居民之间出现严重的倾斜时,这个循环就会中断,也就意味着发生经济危机。马克思笔下的资本主义,就时常出现这种危机。经济循环之中内涵着分配的循环,即分配存量—分配流量之间的循环,无论起点多么合理,经过若干次循环之后,财富总是会积聚和集中,形成少数人富有,多数人贫穷。多数人购买力不足,就会产生相对过剩的生产危机,进而产生社会危机和政治危机。经过危机的强制调整,有所缓解,经济循环得以继续,直到下一次危机的到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避免?结论是:有可能。但取决于是市场经济支配了社会主义,还是社会主义支配了市场经济。体现在分配上,就是能不能在发展中有效地控制贫富差距。

1.分配流量:利润与工资的关系。利润和工资都是当年的增加值,属于收入流量。收入如何分配,在流行的经济学理论看来,决定于要素价格。分配问题转换成价格问题。按照纯经济学观点,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形成均衡价格,这个价格是合理的,很自然,由要素价格决定的分配也是合理的。利润与工资的关系,看似是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资本所有者、资本经营者与劳动力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资本经营者尽管拿的也是工资,但追求的目标却是利润,与资本所有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在市场经济中,资本雇佣劳动、资本经营者管理劳动,二者是强势的一方,相比之下,劳动力所有者是弱势的一方。从企业看来,利润是越高越好,工资是越低越好,工资总是被压倒能雇到工人的那个最低点。当劳动力供应十分充足的时候,工资低廉。农民工充当了我国的产业工人大军,工资长期不涨,而且很低。农民工分散、流动,缺乏组织性,其工资被克扣是普遍现象。农民工加入到产业工人队伍中的人越多,工资水平就会越低,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也会随之下降。这使收入流量的分配向资本一方倾斜。农民工的权利没有法律的保护,加上政府更青睐资本,着力于招商引资,更加剧了收入分配向资方倾斜。

    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劳动力供应开始下降,工资开始上涨。社会舆论也唤醒了一批产业工人,尤其是第二代农民工,他们更懂得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也促使工资上涨。更重要的是政府也意识到,一屁股坐到资方一边有欠妥当,开始调整政府的立场,通过修订劳动法,颁布最低工资标准等措施,工人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更大程度的保护。但居民积累的人力资本价值偏低,尤其是农民工,主要是体能劳动,对于需要较高文化素养和技能的复杂劳动,农民工难以胜任。这将从根本上制约居民收入的增长。因为工资的增长毕竟来源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当企业劳动生产率愈益依赖于人力资本积累的条件下,工资增长的潜力实际上来自于劳动者自身积累的人力资本价值。可以预料的是,当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位次发生变化时,过度向资方倾斜的收入分配天平就会开始回调。但前提条件是居民部门的人力资本积累能实现快速增长。显然,这离不开政府的公共消费。

2.分配存量:资本与财产。资本是企业部门积累的分配存量,财产是居民部门积累的分配存量,收入分配与企业资本和居民财产积累的规模有关。企业部门通过投资形成资本,当形成的资本在经济增长中发挥作用越大时,资本所获得的收入份额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就会越高。我国经济增长长期来主要靠投资推动,这意味着资本的贡献率大,收入分配自然会向资本倾斜。企业部门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与其分配存量有内在的联系。居民部门积累的财产也能获得相应的收入,如租金、利息和红利等等。这也会影响收入流量的分配。但整体来看,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份额相当小。

    居民积累的财产分为两块:一是实物资产,如汽车、房屋;二是金融资产,如存款、股票、债券等。从整个经济体系来看,居民部门是资金盈余部门,企业部门是资金短缺部门,居民部门以各种金融资产形式通过银行中介、资本市场向企业部门提供资金。巨额的居民储蓄存款通过贷款变成了企业的投资,进而形成了企业资本。企业融资创造的价值相当一部分给了金融中介,如银行,而真正的资金供应者——居民部门并未得到多少收益。企业部门通过借钱积累资本,收入份额不断扩大;金融中介通过信用借贷活动获得巨额利差收入;而居民的财产——主要是金融资产,却未能获得相应的收益。在物价高于利息的条件下,居民金融资产实际在贬值,其一部分价值暗地转移到了金融部门、企业部门,导致财产的再分配。债券、股票通过资本市场同样也在转移财产价值,导致居民财产隐性再分配。之所以会导致居民财产的隐性再分配,根源在于金融部门——金融垄断。利率没有市场化,说明居民提供的资金并未真正反映市场价值,通过行政垄断,给企业部门、金融部门提供廉价资金,实际上是在转移居民财产价值,导致居民财产贬值。这为财富的积聚和集中创造了条件。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联盟,更加速了这一个过程。

3.消费:资本化的过程。从企业与居民的关系来看消费,主要是与人力资本有关。企业是生产部门,没有消费,但企业需要人力资本,这依靠居民部门的消费资本化。居民部门能否给企业部门提供足够的人力资本,取决于两个内部因素:一是收入流量在企业与居民之间的如何分配,二是居民财产是贬值还升值。还有一个外部因素,政府提供的公共消费。这三个因素共同决定了居民人力资本的积累和价值。而居民人力资本积累的状况又反过来制约着企业部门的效率和创新能力。

    从个体看,消费的资本化与企业无关;从眼前看,消费资本化与居民的未来收入也无关。但从整体、长期观察,没有关联的却变成了内在的联系。从一个个企业和一个个居民而言,要看到这种整体的和长期的联系是相当难的,这需要政府出面,通过公共消费来加速消费的资本化。在这里,消费资本化是减少贫富差距的重要前提,也是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之间的经济循环得以延续的重要条件。

六、结语

贫富差距问题,不仅仅是就分配本身进行改革就能解决的,就分配论分配没有出路。包括收入差距、财产差距和消费差距的贫富差距,其实只是整个制度体系衍生出来的一个结果。只有跳出分配本身,才有可能解决分配差距扩大的问题。其实,马克思对市场经济下的贫富差距扩大早就有深刻的洞见,我们当下流行的分析却是捡起了当年被马克思批判为庸俗的那一套东西,只看表面现象。要真正弄清楚我国的分配问题,应重新回到马克思。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救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我想它照样也能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前面分析的更多地侧重于国家、企业、居民之间一种质的关系,即制度关系,其实还有量的关系。从收入流量来说,政府支配多少,企业支配多少,居民支配多少,这就有一个国民收入三者分配比例关系的问题。从财富存量来看,社会财富让三者各自支配多少合适,决定于国家产权制度结构的设计及其背后的价值理念。

在上述三者关系中,国家怎么发挥作用是关键性的。国家是立足于更多地参与国民收入、社会财富的分配,即从结果上通过再分配来缩小贫富差距,还是立足于创造更好的体制、政策环境,实现全社会的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即从发展过程来缩小贫富差距?选择前一种方式,见效快,但持续时间短,治标;而选择后一种方式,见效慢,但可持续,治本。

本文曾刊发在《改革》2012年12期

 

 

参考文献

1.刘尚希,《收入分配循环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出版

2.刘尚希,《扩大公共消费是改善社会公平的关键》,《新华文摘》2011年第9期

3.刘尚希,《贫富差距与共同富裕:从现实到目标》,《中国经济时报》2011年2月21

4.李实,《中国收入分配中的几个主要问题》,《探索与争鸣》2011年第4期

5.李敬:《收入分配、劳动分工多重性及其制度创新》,《改革》2011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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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

刘尚希

113篇文章 8年前更新

  湖南人,财政部科研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关注公共性问题,尤其注重从不确定性和风险的角度来观察研究经济、社会问题和宏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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