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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是当今流行用语,从老百姓到政府官员、到学者,都在谈民生。应当说,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但民生不能成为空谈,不能仅仅是到处贴的标签,而应当有实际的内涵和载体,并在经济社会运行过程中发挥出实实在在的作用。民生落地了,社会和谐才有可能实现。

那么,什么是民生呢?

民生是一种社会价值观。民生作为一种基本价值的独立表达,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具有特别的意义,是保障基本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社会价值基础。放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取得巨大成就的这个大背景下来看,民生的社会价值,丝毫不亚于自由、民主、平等、博爱这些理念。

民生是一种政策导向。这就是说,国家政策的制定、执行都应当朝着有利于民生的角度来考虑,并最终都落脚到民生的改善上来。有的政策直接落到民生,有的政策间接落到民生,但不允许有政策背离民生、背离人的发展。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关系来看,前两个方面都是手段,后者才是终极目的。但在现实生活中,物质财富的创造有时会与人的发展脱节。

民生是人生存和发展的一种状态,其载体是消费。消费过程就是人生存和发展的过程,是人的能力形成过程,是人口和劳动力的再生产过程。在工具的意义上,也是人力资本积累的过程。离开消费来谈民生,那都是空谈。

对任何一个人来说,基本消费都是不可缺少的,是人基本生存和获得基本能力的先决条件,其内容至少包括四个方面:基本营养、基本教育、基本保健(医疗卫生)、基本住房。缺少其中的任意一个方面,意味着人的基本权利将得不到保障,人的生存意味着危机。如果社会成员中有相当一部分难以获得上述四个基本消费,则难言社会文明与进步,而无论GDP是多少。

居者有其屋,每一个社会成员获得基本住房消费,无论是有房住,还是有住房,这是起码的权利。住房公平,是社会公平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流落街头、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不应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景象。对于没有能力获得基本住房消费的,政府就有责任和义务来给予帮助。当前政府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廉租房的供应,应当说是政府民生导向下的重要政策措施。同样,打击住房投机、促进住房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这也是促进住房消费平等化的一个重要举措。

房产税,作为住房保有环节的一个税种,对于促进住房消费的平等化是有积极作用的。它在调节住房消费行为以及住房消费选择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住房作为一种耐用消费品,需要维护成本,这包括对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交的物业费、政府征收的房产税。如果对非经营性住房不再免税,则意味着住房消费的成本上升。这种影响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是如果普遍征收房产税,则会对居民购房行为产生收缩性影响。在不征收房产税的情况下,住房消费成本低,住房选择就会偏向更大的房子;在征收房产税的情况下,住房消费成本提高,住房选择就会偏向更小的房子。

二是对消费地的选择产生影响。如果房产税的税负各区域不一样,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居民购房就会流向税负轻的区域。也就是说,房产税的区域差别对住房消费地的选择会产生影响。

三是对消费性住房交易产生影响。交易成本提高,住房的二级市场就会产生紧缩效应。对潜在的住房消费者,购买意愿减退;对现实的住房消费者,出售住房的可能性降低。尤其在住房价格上涨预期不明显的情况下,这种紧缩效应更加显著。当然,这还与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有关。

四是对消费性住房的建设产生影响。这与燃油消费税对汽车厂家的影响是类似的。住房消费成本提高,偏向小中型住房的选择会增多,会影响住房开发商的行为,会促使住房供应偏向小中型住房。从这一点来看,对节约住房资源是有利的。

所以总的来看,如果对非经营性房产不再免税,对住房消费的节约有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住房资源,减少那种住房消费贪大求洋的倾向。不言而喻,这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房产税税负越高,这种作用就越是显著。土地资源和住房资源总是有限的,房产税带来的节约有利于让更多的人有房住,对住房基本消费平等化,促进住房公平显然是有积极意义的。

但用税收来促进住房消费的节约,这个“度”如何拿捏,时机如何把握,却是对政府智慧的一种考验。尤其不能以节约的名义来行扩大政府收入之实。住房毕竟是用来消费的,而且是人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不能“以物为本”,为节约而节约,那样就失去了节约的意义。

在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房产税只对住房消费有一定的调节作用,而对住房投资的调节作用只有在住房价格平稳、下跌的时候,而在住房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则没有,因为这种情况下的税负完全可以转嫁出去。一旦住房成为投机对象,税负就像是击鼓传花的游戏,在鼓声没有停止前,最终由谁来承担是不确定的,所以任何投机客都不会很在乎税收,因为他的目的不是拥有住房来消费。除非是每年的税收负担超出了每一年的房价上涨所得,税收与房价指数挂钩,这样才会抑制房价。但这样做会伤及无辜。这样就需要区分消费性购房和投机性购房。对于不是用于消费的住房,可以考虑界定为经营性房产,由地方政府依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来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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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

刘尚希

113篇文章 8年前更新

  湖南人,财政部科研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关注公共性问题,尤其注重从不确定性和风险的角度来观察研究经济、社会问题和宏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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